一、可持續性
l 有益于自然和環境的生物多樣性
l 促進符合經濟利益、環境利益的森林經營
l 為可持續林業經營提供獨立認證的證據
l 從幾百萬公頃的已認證的可持續經營資源中,提供持續供給的木材產品
二、可靠性
l 采用已經由37個歐洲國家和其他政府間組織所共同簽署的、多方參與的、全世界采用可持續林業經營方法進行森林保護方案,來發展國家的森林經營標準和方案。
l 使用國際信賴和認可的程序來保證可持續林業經營的獨立控制,標準建立和遞送。
l 得到了25個國家的獨立認證方案及有關人士的支持,包括林業所有者,工業,和其中對環境和社會感興趣的人士。
三、可說明性
l 從森林中的樹到成品的合格的獨立認證控制,向消費者保證林產品可以追蹤到可持續經營的森林
四、適應性
l 無論規模大小,所有的森林和企業都可以容易、靈活地參與。這包括家庭所有的森林,中小林業企業,以及多邊合作組織。
l 適應和組合全球林業類型的多樣性,文化遺產,所有權結構和經營目標。